枣庄公积金缴存上限2022(2)
2024-01-12 来源:图文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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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启用新网站,老网站的查询密码停用。
2.您现在输入的密码要和公积金服务大厅查询机密码相同,查询机如没有设置密码,则默认初始密码“111111”,登录完成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如忘记密码,请到服务网点使用身份证在自助查询机上重置密码。
4.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需要大写。
5.请使用IE9及以上、火狐、谷歌浏览器登录、查询,否则可能查询不到信息。
6.请使用官网查询,否则身份证、密码和公积金信息会泄露!
(1)《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和《职工工资表》;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录用新职工和调入职工应当自正式批准录用或者批准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到中心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调入职工原单位有公积金账户的到中心办理账户转移手续,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按单位录用新职工设立个人账户。
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的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
应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满1年(含1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并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所在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单位建户程序办理;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由所在单位填写《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到中心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已在其他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不得再重复开户,须办理个人账户转移。
1.由于启用新网站,老网站的查询密码停用。
2.您现在输入的密码要和公积金服务大厅查询机密码相同,查询机如没有设置密码,则默认初始密码“111111”,登录完成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如忘记密码,请到服务网点使用身份证在自助查询机上重置密码。
4.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需要大写。
5.请使用IE9及以上、火狐、谷歌浏览器登录、查询,否则可能查询不到信息。
6.请使用官网查询,否则身份证、密码和公积金信息会泄露!
枣庄公积金缴存上限20223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所在辖区的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1)《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和《职工工资表》;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录用新职工和调入职工应当自正式批准录用或者批准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到中心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调入职工原单位有公积金账户的到中心办理账户转移手续,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按单位录用新职工设立个人账户。
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的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
应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满1年(含1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并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所在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单位建户程序办理;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由所在单位填写《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到中心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已在其他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不得再重复开户,须办理个人账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