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天气应急预案(4)
2024-10-13作文 来源:图文百科
(3)跟踪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灾害,向应急小组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4)在天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应急小组建议解除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状态。
(5)督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预防和应急子预案,尤其要加强水、电、汽、暖管网设备和树木入冬前的保温工作。
(6)督促后勤等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预警和应急启动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本应急预案预警等级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预警分级根据十堰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预警后应急响应根据十堰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网络、广播等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六、灾害评估和恢复重建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灾害评估报告并报指挥部。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单位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七、奖惩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谎报,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区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凌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凌河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区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区政府成立凌河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相关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监察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机关作风监督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畜牧局、区市场监督局、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环卫局、区征收办、区物业处等单位及11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4)在天气恢复正常时,及时向应急小组建议解除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状态。
(5)督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预防和应急子预案,尤其要加强水、电、汽、暖管网设备和树木入冬前的保温工作。
(6)督促后勤等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预警和应急启动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本应急预案预警等级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预警分级根据十堰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决定,预警后应急响应根据十堰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网络、广播等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六、灾害评估和恢复重建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灾害评估报告并报指挥部。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单位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七、奖惩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谎报,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 3
1.总则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区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凌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凌河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区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区政府成立凌河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相关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监察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机关作风监督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畜牧局、区市场监督局、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环卫局、区征收办、区物业处等单位及11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