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方案(27)
2024-10-13作文 来源:图文百科
考核对象为沙坪街道机关事业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和一般工作人员(包含政府雇员、纳入编外管理的三年过渡期大中专毕业生、参照事业编待遇的退役士官)。
四、平时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立足我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定评价标准,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日常表现进行综合性评鉴。
(一)共性指标
由“德”、“勤”、“廉”三个方面内容组成,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
(二)个性指标
由“能”、“绩”两个方面内容组成,通过明确考核对象的责任,体现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胜任工作岗位的业务能力等方面。
具体详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标准表》。
五、平时考核程序
(一)明确目标任务。主管领导于每月5日前明确考核对象当月目标任务,考核对象根据领导安排及实际情况对当月工作任务进行铺排、细化,填写《考核纪实手册》当月工作目标部分。
(二)个人工作纪实。考核对象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按日填写《考核纪实手册》,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4日前据实填写《开福区沙坪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附件3),报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量化计分。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制定的平时考核指标量化标准表,对考核对象的《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附件3)进行复核,计算得分(占总分比40%),报主管领导。
(四)主管领导审核评鉴。主管领导作为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根据考核对象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日常工作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平时考核登记表》登记情况,在季末进行审核评鉴,按照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分管业务条线考核对象总人数的40%的原则,确定“优秀”人员及其所有考核对象得分(分管业务条线考核对象不足3人的,确定1名“优秀”人员),并填写《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主管领导审核评鉴量化考评表》(占总分比60%),在考核对象的《平时考核登记表》上提出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建议(详见附件4)。
(五)街道党政班子会议集中研究。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对象按照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计算得分与主管领导审核评鉴得分合并计算,得出总分并排序,经街道党政班子会议集中研究,按照优秀人数不超过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的原则,确定考核对象最终考核等级。个人平时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
(六)考核结果反馈。季度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应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对象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七)汇总备案。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单位填报《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计分汇总花名册》和《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于平时考核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备案(含纸质和电子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平时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立足我街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定评价标准,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日常表现进行综合性评鉴。
(一)共性指标
由“德”、“勤”、“廉”三个方面内容组成,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
(二)个性指标
由“能”、“绩”两个方面内容组成,通过明确考核对象的责任,体现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胜任工作岗位的业务能力等方面。
具体详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标准表》。
五、平时考核程序
(一)明确目标任务。主管领导于每月5日前明确考核对象当月目标任务,考核对象根据领导安排及实际情况对当月工作任务进行铺排、细化,填写《考核纪实手册》当月工作目标部分。
(二)个人工作纪实。考核对象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按日填写《考核纪实手册》,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4日前据实填写《开福区沙坪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附件3),报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量化计分。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制定的平时考核指标量化标准表,对考核对象的《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附件3)进行复核,计算得分(占总分比40%),报主管领导。
(四)主管领导审核评鉴。主管领导作为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根据考核对象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日常工作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平时考核登记表》登记情况,在季末进行审核评鉴,按照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分管业务条线考核对象总人数的40%的原则,确定“优秀”人员及其所有考核对象得分(分管业务条线考核对象不足3人的,确定1名“优秀”人员),并填写《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主管领导审核评鉴量化考评表》(占总分比60%),在考核对象的《平时考核登记表》上提出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建议(详见附件4)。
(五)街道党政班子会议集中研究。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对象按照平时考核量化自评表计算得分与主管领导审核评鉴得分合并计算,得出总分并排序,经街道党政班子会议集中研究,按照优秀人数不超过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的原则,确定考核对象最终考核等级。个人平时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
(六)考核结果反馈。季度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应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对象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应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七)汇总备案。街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单位填报《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平时考核量化计分汇总花名册》和《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于平时考核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备案(含纸质和电子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