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百科
首页 > 图文百科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2024-01-12 来源:图文百科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很多场合都是需要使用到质保金的,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装修的行为是工程合同中最普遍的形式,一般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质保金。下面看看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1

1、根据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对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时,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对于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此外,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一般来讲,建设工程质保金金额需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2、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一) 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国家目前很是重视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而且也出台了很多的法律条文来确保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安全,目前建筑工程质保也需要交纳一定的质保金额,大家一定要多学法知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2

一、装修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是什么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押金连同交付的资产一并移交使用人管理,使用人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的责任。社会投资项目采取预留保证金形式的。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约定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委托保证金。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代替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民法典质保金最新规定


猜你喜欢